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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2014-09-04 16:51: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现对徽县、西和县、康县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徽县伏家镇党委书记张书银、榆树乡党委书记吴魁私设“小金库”问题。张书银、吴魁在分别担任嘉陵镇党委书记、镇长期间,将从鸿远公司收取的道路维修费120000元、退耕还林返还款181860元及其他收入20000元等共计321860元未入政府财务账,由时任党委秘书保管,设立“小金库”。2007年9至2011年5月。从“小金库”中报销接待费、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费用等共计93664元。徽县县委给予张书银、吴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西和县姜席镇武装部部长马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4月24日,马驰不遵守工作纪律,在上班期间睡觉。西和县县纪委给予马驰党内警告处分。
  三、西和县畜牧局干部(兼驾驶员)侯尕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4年1月6日,侯尕虎在未向领导汇报的情况下,违规私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参与他人婚庆迎亲活动。西和县农牧局给予侯尕虎行政警告处分。
  四、西和县洛峪镇卫生院职工李亮、赵海娟、杨伟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3月10日,李亮、赵海娟、杨伟辉3人在工作时间内,在职工宿舍内打扑克娱乐,造成了不良影响。西和县卫生局给予李亮、赵海娟、杨伟辉行政警告处分。
  五、康县一中教师李晓玲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0年8月23日,李晓玲请产假,产假期满后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2014年3月16日才返校工作。康县教育局给予李晓玲行政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整治纪律作风言出必行、令行禁止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不断增强纪律意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打折扣搞变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顶风违纪行为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
 
          中国共产党陇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陇南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          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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