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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借机敛财的紧急通知

2015-08-29 18:20:18   来源:中共陇南市纪委 陇南市监察局   评论:0 点击: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和中央、省驻陇南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
  当前正值高校、中学录取通知书发放时期’为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二条”规定,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规定,弘扬新风正气,现就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 、“谢师宴”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约束。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陇南市纪委、陇南市监察局《关于规范公务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陇纪发[2013]39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把规定执行到位。为了切实管理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现重申不准有以下行为发生:
  (一)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二)严禁党员干部参加亲戚以外的“升学宴”,禁止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师参加“谢师宴”等宴请活动。
  (三)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四)严禁党员干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利用职权借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和外出旅游。
  (五)严禁党员干部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二、加强管理预防。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本部门本单位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督促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认真执行《关于规范公务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坚决防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宴请活动的行为。教育系统要加强对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教育管理,进一步端正师德师风,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谢绝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以自觉拒绝学生和家长赠送的任何钱物和有价证券等,让孩子在高尚的社会风气中健康成长。
  三、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作为改进作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项整治。市纪委监察局按上级规定受理信访举报,核查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的当事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严肃责任追究。凡违反规定查证属实的,按照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违规违纪责任,还要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中共陇南市纪委
                  陇南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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