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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一中2018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2018-04-19 15:32:3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中招生改革的新途径,促进有创新潜质的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根据《2018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我校今年增加5%的招生计划,用于试行自主招生。
一、招生计划
  面向甘肃省范围内招收1个班,共50人。
二、报名条件
1. 思想表现好,综合素质测评达到A级。
2. 学业总成绩突出或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
3. 初三应届毕业生,甘肃省户籍,身体健康。
三、报名程序
㈠ 考生网上报名
  考生于5月1日8:00至5月30日20:00登陆陇南一中高一招生管理平台(地址:www.gslnyz.cn)报名,按照要求输入学生个人的18位身份证号、姓名、联系电话、家庭详细住址、毕业学校等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陇南一中2018年高一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㈡ 现场确认材料
1.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陇南一中2018年高一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2.《陇南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加盖初中学校公章);
3.学生成长记录和标志性成果
⑴ 研究创作方面: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⑵ 突出才能方面:在人文与社会、创新与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关学习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⑶ 学科奥赛方面: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⑷ 其他能突出体现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证书;
  上述标志性成果及荣誉需提交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照⑴至⑷项的顺序分类组织材料,同时必须在档案袋首页上逐项标明。
4.对现场确认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1份(须学生本人签字)。
四、组织初评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确认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通过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初评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确定“通过”者进入复评环节(学校网站和微信平台上公布),学生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组织复评
  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学生,不能参加评定。
㈠ 笔试(核心素养测试)
  科目:数学(满分150分,120分钟),英语(满分150分,120分钟),物理(满分100分,120分钟),化学(满分100分,120分钟)。
  根据学科核心素养测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2确定面试名单,在陇南一中校园网和微信平台上公示;获得资格的学生可以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㈡ 面试(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考查学生的科学素养、人文素养,侧重价值观、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学习与认知的能力,考查学生运用各学科知识系统分析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学生需按规定的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面试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次,分别对应100分、80分、60分、40分、20分。操作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即为该生的面试成绩。
六、录取办法
㈠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依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时,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陇南一中正式生录取分数线下30分,否则,不予录取。若生源质量太差,达不到相应条件,招生计划可以调剂。
㈡ 对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依据其提交的实证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同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㈢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需要到各初中学校,对自主招生学生进行考察。
㈣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审查批准后发榜公示一周。公示期结束,确定录取名单。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学校自主招生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提交书面意见,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5月10日开始网上报名;
6月10日开始现场确认;
6月11日组织初评,公示初评结果;
6月19日发放笔试准考证;
6月21日组织复评笔试(武外招生);
6月30日组织复评面试;
7月 6 日上报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
七、保障机制
㈠ 组织保障
  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为此,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校长和其他校领导担任,下设纪检组、考务组、宣传组和保障组;成员由学校自主招生中心成员、秋季高一年级工作组成员、教师代表和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
1.纪检组
  组长   李俊峰
  成员   谢子毅  石旭辉
2.考务组
  组长   周志平
  成员   崔长庆  胡维义  马鹏云
3.宣传组
  组长   王长青
  成员   司海燕  王  馨
4.保障组
  组长   杨文新
  成员   成让德  潘小军
㈡ 制度保障
  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㈢ 公示形式
  拟录取学生名单将通过陇南一中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㈣ 相关要求
⑴ 自主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务必及时宣传,准确地将有关信息传达给广大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积极主动地做好宣讲和推荐工作。
⑵ 教学副校长具体指导学校自主招生中心,统一规划、协调和安排相关事宜。同时,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自主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涉及老师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及学生者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⑶ 学校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对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和初中学校进行大力宣传,确保招生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㈤ 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9398217935(教务处)
  监督电话:09398212828(办公室)
八、本方案由陇南一中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陇南市第一中学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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